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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今天!国家宪法日
发布时间:2023-12-4 15:19:18 阅读次数: 来源: 作者: 图片:
12.04

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或地区的其他的法律、法令等都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01

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这一决定的出台恰逢其时,决定通过法律的形式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对国家和全社会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来积极主动和有效地进行宪法宣传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这项决定也是党的政策及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经典范例,对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规定的各项法治改革措施的及时出台,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02

宪法日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正式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

从世界范围看,把本国通过、颁布或者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旨在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在许多国家,宪法日已成为“国民的节日”。每逢这一天,国家都要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有些国家还把宪法日定为法定假日。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之后又相继通过了4个宪法修正案,实现了宪法制度的与时俱进。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的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都发布活动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落实《决定》部署,经过法定程序,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在每年这一天,通过举行各种形式的宪法纪念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有利于向广大公民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将引导人们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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