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针对国内外重大事件表明政治态度
一、谴责分裂言论,维护祖国统一
1999年7月,李登辉抛出“两国论”,把两岸关系定位为“国与国关系”。7月13日,致公党中央发言人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李登辉分裂祖国的言论,坚决拥护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关于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各地方组织纷纷举行座谈会、报告会,广大党员进一步认清了李登辉分裂祖国,搞“台独”的阴谋。
2000年4月,吕秀莲坚持“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立场,将海峡两岸说成是两个华人的国家。致公党中央发言人发表声明《搞“台独”绝没有好下场》,对这又一数典忘祖、分裂祖国的言论进行抨击,并坚决支持中台办、国台办发言人的严正立场。
2000年5月20日,台湾当局新领导人发表就职讲话,在“一个中国”原则问题上采取了回避和模糊的态度。5月22日,致公党中央与国务院侨办、全国人大华侨委、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中国侨联在北京联合召开“侨界反分裂、反‘台独’、促统一”座谈会,对5月20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授权就两岸关系问题发表的声明,表示坚决拥护,表达了中国侨界反分裂、反“台独”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的坚强决心。2002年8月,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声称“台湾跟对岸中国一边一国”,鼓吹“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前途”。8月8日,致公党中央发言人发表谈话对“一边一国”论提出了强烈的谴责,指出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是李登辉“两国论”的翻版,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推行“台独”路线,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二、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
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1999年7月22日我国政府发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次日,致公党中央就“法轮功”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局面的活动发表声明,指出:中国致公党中央完全赞成并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对法轮功问题采取的鲜明立场和断然措施,坚决支持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同日,致公党中央向各省级组织下发《中国致公党中央关于致公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彻底认清李洪志的反动面目和“法轮大法”的荒谬本质,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2001年1月,在天安门广场发生了几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2月2日,致公党中央与全国人大华侨委、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国务院侨办、中国侨联联合在北京举办座谈会,强烈谴责“法轮功”邪教组织残害生命的新罪行。致公党中央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已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他们策划煽动“法轮功”顽固分子聚集闹事,甚至不惜置“法轮功”痴迷者于死地,充分暴露了“法轮功”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
三、对国外重大事件表明态度
1998年5月,印尼发生社会骚乱,广大华人华侨遭受迫害,致公党中央发言人发表谈话《华人权益必须保护,不法之徒必须严惩》,对印尼华人华侨表示声援和同情,坚决支持我国政府对印尼华人华侨问题的严正立场,强烈要求印尼政府惩办凶犯,确保印尼华人华侨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谈话发表后,致公党各地省市委员会以组织党员座谈讨论、向中央来电等方式,表达对华人华侨利益的深切关心和对谈话的衷心拥护,海外华人和社团纷纷致电,对致公党中央发言人的谈话表示支持和感谢。
1999年5月,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侵犯我主权。5月9日,致公党中央紧急召开主席(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严正声明,就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提出最强烈的抗议。同日,致公党中央向各地组织下发了紧急通报,要求各级组织引导党员及时了解真相,坚定立场,维护稳定,把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愤慨和激发出的爱国热情引导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在谴责日本政府修改历史教科书、抹杀侵略历史等问题上,致公党中央都及时表明了政治态度。
第 1 2 3 4 5 6 页